申报成果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正式出版的教育学术专著(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译篇、科普读物、论文集(指个人论文和多人论文集中的某单篇论文)以及经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科研成果(以刊载时间为准),未发表但已被县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经市(州)及以上各级教育学会、科研部门组织结题鉴定的课题成果,均可申报评奖。
申奖者必须是四川省教育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以集体名义申报的,必须是单位会员。会员证有效期在2022年5月1日以后。
申报渠道:市(州)教育学会和本会办事处受理本地区会员的成果申报,初审、初评后统一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受理所属会员申报,初审、初评后统一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申报者只能在上述渠道中选择一个进行申报,多头申报无效。
申报数量:个人名义申报,以1项为限(含合作);集体名义申报,以2项为限(含合作)。
填报《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提交电子版(PDF格式)。
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1)发表成果,提交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包括期刊(或书籍)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
(2)课题成果,提交成果报告(研究报告、总结报告)和结题鉴定书(或结题证书)的电子版(PDF格式);
(3)未发表被采纳的调研报告,提交调研报告和采纳意见(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签字签章)的电子版(PDF格式);
(4)专著,线上提交书籍封面、目录、版权页等扫描或复印件的电子版,线下提供原件3本(套)。
所有材料,须经市(州)教育学会(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审核、签署意见。
第一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单位签字、签章,连同成果原件,送市(州)教育学会或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办事处审核。
第二步:市(州)教育学会和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根据本通知中规定的参评成果范围、数量限额、申报人员资质和材料要求等进行审核初评、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签章。
第三步:申报者凭申报“序列号”(由市州教育学会和本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推荐单位提供)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教育学会网站(https://www.scsjyxh.com/)“成果论文评奖”栏目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经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获一、二、三等奖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由四川省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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