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帮助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月26日下午5点,绵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武平同志走进绵阳普明中学冬梅厅,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以“《民法典》——监护制度基本规定”为主题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政教处傅小柯主任主持了本次讲座。
讲座前,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马恒贵亲临会场,做了重要讲话。马校长对赵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给同学们讲解了学习法治知识的重要性,要同学们坚定法治信仰,要明白“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希望同学们主动学习,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治知识。最后,勉励同学们要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中学生。
会上,赵检察长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监护制度的基本规定,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从大到小的逻辑顺序层层深入的开展了本次讲座。首先,赵检察长从宏观上分析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过程,尤其是重点分析了立法的意义。其次,就《民法典》中有关民事主体的内容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为什么自然人才涉及到监护制度。最后,就监护人的类型、职责和监护人的撤销与恢复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赵检察长的整个讲座过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使同学们认识到了学法懂法对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性。赵检察长的讲座幽默诙谐,生动有趣,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通过本次讲座使同学们认识到《民法典》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增强了同学们自觉学习《民法典》的主动性和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的思维考虑问题,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坚定了同学们的法治信仰。
绵阳普明中学政教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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